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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1章 听证会之争辩

2013年12月15日,陈长安康复出院。

同一天,省里下达通知,将于12月18日针对陈长安夺枪击毙姚涛一事在省检察院举行听证会,给了陈长安三天时间去做准备。

担心陈长安被问责。

吕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杨颂声,组织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,召开了一场紧急讨论会。

给陈长安提供法律意见的同时,共商应对方案。

大家讨论来讨论去,最后给陈长安提供的指导意见只有一条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重点强调紧急避险的必要性。

如果能评定为紧急避险,那这事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免责。

不过……

在陈长安看来,这并不是最佳的应对方案。

你能想到紧急避免的必要性,反对派自然也会质疑紧急避险的真实性。这里面又不是没漏洞可钻,最后大概会导致争议升级,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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